凡事有果必有因——组织者的问题
或许在回答组织者的问题出在哪里之前,我们应当先分析一下志愿者组织是基于什么样的目的存在的。志愿者精神本身是源自于较高层次的感情认知、被尊重和自我实 现的。而志愿者组织,也应当是这种精神在组织上的衍生,承载的是人们对奉献与互助这一伟大而崇高理想的追求。因此,进行志愿者组织工作的人,必须要本身至 少能够满足较低层面的基本需求,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时,才可能稳定长期高效的执行。国外运作的非常好的基金会,以及有为的慈善家,几乎都源于富裕阶层。而国外的志愿者组织组织的活动,几乎都以确保志愿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前提。因此,满足生活需要,是个不可回避的前提。
以这个前提来分析国内的现状,我们会发现中国的绝大部分支教活动,源于三类组织者。第一是我们的国家政府,第二是大学社团以及学生组织,第三是社会团体。西 部计划,研究生支教团,以及各级政府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几乎都是共青团管理的,这是第一类,也是规模最大的。大学生社会实践,大学生支教团,都是从第二类来,覆盖范围可谓最广。第三类最杂,有社会上一些有识之士的个人举动,有一些宗教社团的工作,有大型的基金会,也有一些外国NGO进入中国实施的项目。
就第一类组织者而言,最大的问题在于支教组织只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,甚至可以说是无关紧要的一部分。比如地方政府或是大学官方的志愿者工作往往归属于团委, 但是对于团委而言,志愿者工作并不是其工作的重点要点,更不会是出成绩的点,有了只是锦上添花,做的一般也不会影响工作成绩。这就决定了大部分基层办事人 员不可能把支教工作放在很重要的地位上,除非他们本身对志愿者工作有强烈的认同感,愿意为此付出,但这种事情可遇而不可求,并没有什么机制来保证。同时, 基层团组织本身是考察党员干部的基地,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大,志愿者工作的基层组织者变化的速度很快,有能力的人往往刚刚熟悉工作就要调到他用,无能力的人 总是敷衍了事,甚至越做越差,这些情况也都存在,这些对支教工作是非常致命的。
就第二类组织者而言。无论是实施者还是组织者,大学生社团中的学生本身生活状况处在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,这类活动依托于学校,最大的好处在于大量有热情的青 年,最大的问题也在于学生在学校,在一个组织的时间并不会太长,一两年,两三年,大部分学生在这个方面都是浅尝辄止。另一方面,大学生本身第一第二层次的 需求往往是依靠父母,而大学中逐渐成熟的过程,也就是逐渐把这个需求寄托在自己身上的过程,因此往往青涩的时候最渴望做志愿者工作,而成熟了迫于生活和学 习工作的压力,反而要离开志愿者组织的工作。更有很多人,参加志愿者组织还有大量比较私下的目的,比如好看的简历、经验、甚至追求伴侣,这也为整个组织共作的职业化,专业性带来了巨大的不定因素。
相比而言,最为稀少的第三类组织者,反而是相对较为成熟的模式,但是由于中国的志愿者工作开展的时间较短,国情也相对比较特殊,专心服务的少而沽名钓誉者多,因此导致了这个工作的开展非常缓慢。当然,其中也涌现了很多好的团体和活动,但是其中或多或少都有国外专业志愿者机构、教会组织或是NGO的影子。
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很明显的发现,国内做大的两块支教组织工作,事实上却是最没有驱动力的两个人群在做。组织者缺失的问题,也正源于此。不改变这个大环境,或是不解决驱动力的问题,支教很难走出目前所面临的困境。
再来看看国外。国外NGO的管理层是非常稳定,管理和组织这类活动往往是他们的日常工作内容,因此能做到长期、稳定和专业。比如美国,在七八十年代短短二十年间,NGO迅速成长并构成社会新的一级。美国的非政府组织总数超过200万个,经费总数超过5000亿,工作人员超过900万人。如此庞大和活跃的NGO,是与美国“大社会,小政府”的制度结构相配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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